生物體中的反應真的有規律嗎﹖由上述的觀察中,可看到代謝反應中的氧化很少直接用分子氧,大多使用加水、脫氫等反應。這規則不但一再地在不同的生物體中出現,也不斷地在不同的生化反應中使用著。基於化學反應必須符合化學原理的假設及我們對遺傳、對演化的瞭解,我們應可在生物體中發現更多的規律。生物體一再的“故技重施”,乃是遺傳的要求,因為從無中生有非常困難,從有中求變則易,生物體沒有能力來“設計”,它只是被動的“被選擇”。因此,目前在生物體中所看到的事實,或許不怎麼合邏輯,但必有它歷史上的意義。化學原理或許可解釋一切的生化反應,但是它不能解釋生物體中的反應為什麼是現在的樣子,因為這與宇宙變遷的歷史有關。就算我們瞭解了宇宙變遷的歷史,我們還是不瞭解這問題,因為不同的方法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。當生物體一旦形成後,“天擇”的對象是一個個體,而不再是化學反應。因此當電子傳遞鏈出現後,各種不同的利用化學能的生物(chemo-autotroph)相繼出現,光合作用亦有C3、C4之分,因為獲取能量與還原力的方法很多,固定二氧化碳的方法亦很多。這就必須瞭解生物體所需的是能量,是還原力,是碳,瞭解化學而不瞭解生物邏輯是無法充分解釋生命現象的。因為化學只能解釋已發生的反應,它不能告訴我們什麼樣的過程將會發生(例如生物會演化成怎樣)。若追問到生物個體的階段,化學不能解釋為什麼這個生物要吃那個生物,也不能解釋轉置子(transposable element)為何會在生物體的基因體(genome)中亂跳。雖然單獨的生化反應都符合一切的化學原理,生命一但將這些化學反應組織起來,它就跨入了另一階層,正如接受同樣教育的人,對事情可有完全不同的看法,由這觀點來分析,化約論(reductionism)恐怕必須再加以審慎地考慮。